DNS 全稱 Domain Name System
中文為「網域名稱系統」,
可視為網際網路的電話簿。
連接到網際網路的每個裝置都有一個唯一 IP 位址,
其他電腦可使用該 IP 位址尋找此裝置。
但 IP 並無可讀性,使用者不容易記憶,
由此衍伸出具有識別性的域名(domain)。
DNS 則負責將諸如 google.com
等
網域名稱轉換實際的 IP 位址,
以便瀏覽器能夠載入網際網路資源。
Local Server 或稱 Local DNS Server
是執行 DNS 查詢時的第一站
當 Local Server 收到來自 client 端的 domain name 查詢請求時
會到本機的配置 DNS 設定的地方查找對應 IP
Local Server 知道答案的話,
就直接返回給 Client,
如果不知道,就再向外搜尋;
返回的結果有兩種,
一是回傳 IP 位置,二是返回找不到答案。
DNS Server 之間的查詢方式,
如果知道答案,則直接返回答案;
如果不知道答案,則返回一個參考,
讓對方前往參考的 DNS Server 進行查詢。
dig 是 DNS 除錯用的命令
能顯示DNS 封包中大部份的資料,
包括每一個bit 的值
使用範例如下dig google.com
指定 name server 查詢dig @1.1.1.1 google.com
全名 Content Delivery Network,
是指一組分佈在不同地理位置的伺服器,
透過互相連接的電腦網路系統,
利用最靠近使用者的伺服器,
更快、更可靠地將檔案傳送給使用者,
來提供高效能、可擴展性及低成本的網路內容。